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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潭头镇一男子潜入同村乡亲家中盗窃现金,初次没被发现,3个月后再伸贼手。高州市公安局潭头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迅速侦查,两天后便将该男子抓获。 11月14日上午,潭头派出所接该辖区居民梁某永报警称,其家失窃,一楼房间衣柜被撬锁,存放在衣柜内的800元现金不翼而飞。 民警通过对现场环境及遗留痕迹仔细勘查,再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研判,很快就锁定了与事主同村的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守候伏击,11月16日,民警在梁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梁某对14日上午窜到事主家撬锁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事主闻讯派出所神速破案后,又向民警反映一事,他家在今年8月也曾经失窃,那次被偷了3200元现金。 民警了解情况后马上加大审讯力度,后梁某交代在今年8月份也曾潜到事主家实施盗窃,盗得3200元现金。正是由于第一次“成功”尝到了甜头,其在挥霍完赃款后,又再次故伎重施。目前,梁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执行刑事拘留。 茂名晚报通讯员 余去非 何金生 记者 刘锋兰 转载自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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