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市玉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概算的批复 茂发改农经〔2018〕594号
茂名市玉湖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茂名市玉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概算的请示》(茂玉发〔2017〕6号),及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编号:171598)收悉。经市政府十二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玉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概算以887.44万元作为项目最高投资控制额。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停车场7772㎡;2、休闲公园12646㎡(A区7439㎡、B区5206㎡);3、栈道251m;4、绿道2619m。
三、资金来源。除继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茂名市玉湖风景区旅游有限公司自筹解决。目前,项目已争取到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旅游景点建设方向)240万元(茂财外〔2016〕9号)。
四、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建设,其中:第一阶段新建景区内高州水库休闲公园A、B区和景区出入口改造工程;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除第一阶段外的项目建设内容。请按批复的概算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
五、请根据本批复的概算实施建设,严格控制投资,并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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