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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安全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懂礼仪、讲文明、树新风,省文明办、公安厅、团省委决定今年举办第四届安全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创意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交通安全宣传创意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12月,12月公布结果,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举行颁奖仪式。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省文明办、公安厅、团省委联合主办。活动领导小组由各主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大赛组委会(设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县(市、区)活动的组织工作由文明办、公安局、团委共同负责。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式及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限定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平面类作品和视频类作品。作品要与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交通礼仪相关,从人、车、路、环境“四要素”入手,多角度多视点探讨热点交通话题,引领社会公众主动自觉关注交通安全。 1.平面类作品
(1)宣传海报: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文明交通礼仪倡导和交通法律法规宣贯等,单幅或成套均可,成套作品不能多于4幅。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漫画、抽象艺术类海报、写实类海报。
(2)摄影作品:拍摄在道路上或执勤执法场景中发生的动人故事或精彩瞬间。拍摄主体可以是行人、司机、交警、车辆、道路等。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单幅作品应配有标题和简单文字说明,组照作品限4-8幅,应配有总标题及300字以内作品描述和创作体会。组照要求风格统一,或表现一个完整故事。报送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字节数不低于2M。
2.视频类作品
(1)微电影剧本:作品可突出公安交警元素和公安文化特色,以交警日常执勤执法工作故事或家庭生活为大背景,围绕交警与家人、道路交通参与者等主体间发生的故事;也可以结合时下社会热议的交通安全话题,以道路交通参与者发生在路上的故事为内容编写时长约5分钟的微电影剧本,要求人物性格丰满,有完整的故事结构并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本不超过5000字。
(2)微视频:视频长度限定为3种,分别是15秒版本、30秒版本和微电影3个版本。微视频以倡导安全驾驶、文明礼让、互助互爱等文明交通理念和反映公安交警与交通参与者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感人故事为主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寓意深刻、启迪心灵。
(二)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已参加过其他比赛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2.作品报送时须清楚填写作品名称、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
3.参赛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在相关活动中的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微信公众号、网站、海报、出版物等)。以上活动只发证书及奖金,不再另付稿酬。
(三)参赛作品接收方式
作品以个人名义报送,参赛作品请按照“广东交警”官方微信号发布的邮箱地址进行报送。
组委会联系电话: 020一83110389.
参赛作品截稿时间: 2018年11月18日。
五、奖项设定
(一)平面类作品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 (二)视频类作品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6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1000元。 所有获奖个人、团体将获得由广东省文明办、公安厅、团省委联名颁发的证书、奖牌。
六、评选办法
(一)平面类作品由评委会根据作品的内容、艺术性、创意性进行打分,评选出作品名次。
(二)视频类作品由评委会根据剧本设计、拍摄技巧、剪辑水平、视听效果等打分,评选出作品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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