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上午,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举行,该会的成立将促进我市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扶持中青年环境资源法学人才,推动环境资源法律实物工作,为茂名市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市政法有关部门,市法学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负责人等出席成立大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并随之召开第一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法文学院副院长马波当选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据悉,茂名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是由茂名市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与实践的会员资源组成的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该研究会的成立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宗旨为团结和组织本市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和事务工作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扶持中青年环境资源法学人才,推动环境资源法律实务工作,为茂名市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同时,还参与环境资源立法的调查、研究、起草、修订和咨询论证工作,提出立法建设。 该研究会负责人介绍,作为我市有志于从事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研究者和相关专业工作者的学术团体,该研究会将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与广大法学研究者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我市的环境资源法律问题进行调查与研究,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茂名日报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陈小聪 转载自茂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