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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非法维权 三男子齐获刑
近日,茂南法院对一起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非法拘禁骗车团伙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汽车租赁公司的三名工作人员均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3月6日、7日,张某先后在茂名市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小汽车2辆。该2辆小汽车被租用的次日均失去了GPS定位;租用期限到期后,张某也拒不还车。汽车租赁公司员工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联系张某,张某都不予理会。该两家公司负责租车业务的陈某、梁某、李某便到处查找张某的下落。陈某通过租车行业微信群还得知张某在湛江、茂名等地多家公司租用了小汽车,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3月16日,陈某、梁某、李某三人结伴而行在张某的户籍地寻找张某。17时许,陈某通过微信群得知张某已经被湛江市某租车公司人员抓获,正在带回茂名的途中。随后,陈某接到湛江市该租车公司人员的电话,让其到茂名市高速路口汇合。于是陈某、梁某、李某三人驾车赶往高速路口跟该伙男子汇合,后将张某带到梁某、李某所在的公司商讨还车的事情。 当得知张某还有另外三名同伙,陈某等人便让张某声称有新的小汽车,让该三名同伙到湛江遂溪汽车站取车。3月17日凌晨4时左右,陈某等人伙同十多名男子到遂溪汽车站等待张某的三名同伙余某、赵某、吴某。当该三人到达后,陈某一伙人一拥而上将该三名男子抓住,用绳子及皮带绑住双手带回茂名。到茂名后,陈某等一伙人将张某、余某、赵某、吴某四人关押在一间闲置的店铺内,要求该四人归还车辆或赔偿损失。期间,陈某的同伙用铁棍、汽车防盗锁等工具对张某等人进行殴打,张某等人只好打电话让家属筹钱。接到消息的家属赶忙向警方报警,当天晚上23时许,民警赶到该店铺将伤痕累累的张某等四人解救出来,并抓获陈某、梁某、李某等三人。次日,陈某等三人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而张某等四人亦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余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张某、吴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梁某、李某为索取合法债务而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致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其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四名被害人先实施了涉嫌以租车名义骗取陈某、梁某、李某所在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的犯罪行为,导致陈某、梁某、李某为维护自己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四名被害人的行为对本案犯罪的发生负有重大过错,可以对陈某、梁某、李某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 广大市民要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用过激手段甚至非法手段就很容易由“被害人”变为“加害人”,导致触犯法律从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陈某等人所在公司的车辆被张某等人骗走,应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张某等人并追回被骗的车辆。但陈某等人却选择了拘禁、殴打的非法手段,不仅没有达到挽回损失的目的,还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可谓得不偿失。 茂名日报记者 张伍 通讯员 黄静 转载自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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