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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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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5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高州市法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高州市一名家庭暴力受害人发放了首份人身保护令。

据了解,家暴受害人杜某芳的丈夫梁某荣有赌博、喝酒的恶习,在饮醉后和赌输后对杜某芳拳打脚踢,导致她身上经常有淤青的痕迹,她搬离家后,丈夫依然经常对她进行骚扰、跟踪。在杜某芳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担心丈夫对自己进行报复,向高州市法院申请人民安全保护令。高州市法院向高州市妇联查询了全国妇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个案登记表后,了解到杜某芳的反映家庭暴力的来访信息,收集到梁某荣婚生子女的询问笔录,反映了杜某芳确有遭受了家庭暴力并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决定对杜某芳发出为期六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两人进行了调解。梁某荣表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承诺不再犯。随后杜某芳向法院撤诉,与梁某荣到民政局进行了协议离婚登记。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表明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庭私事,而是具有严重危害的社会问题。施暴时受害者可以打110报警,公安法医部门可以出具伤情鉴定书,公安部门可以向施暴者发放处置家庭暴力行为告诫书,受害者事后可以找当地村居委会、妇联等基层干部上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多道防线可以遏制家庭暴力发展。


小编真的是觉得这种根本就算不了男人!没有担当,只会欺负女流之辈,还是与自己相爱的女人!这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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