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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镇隆一男子嫖娼昏迷 涉案人见死不救狠心抛尸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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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涉案2014年信宜市镇隆一男子在饭店嫖娼过程中昏迷,由于涉案人员害怕担责,不仅见死不救,在事发7小时待男子死亡后合谋抛尸野外。今年11月,案中另一名妇女犯侮辱尸体罪被法院判刑,截止该案涉案多人均已先后被判刑。


  案件回放:

  2014年8月24日7时许,信宜镇隆一男子刘某前往镇隆镇圩尾下垌心村一饭店内进行嫖娼交易,在饭店地下室房间内准备与一名赵姓女子发生性行为时突发疾病,口吐鲜血陷入昏迷。赵某见状立刻通知该饭店管理人员李某某,并提议向110报警、向120急救中心求救,但遭到李某某的拒绝。后李某某独自一人于8时许至9时许前往地下室查看刘某的状况,见刘某左手大拇指有着轻微的颤动。9时许至10时许,赵某从李某某口中得知刘某仍尚存气息,再次提出要报警,又遭到李某某的拒绝。11时许,黄某某(已判决)在赵某的要求下前往饭店和李某某一起去查看刘某的情况,见刘某当时已经死亡。



  次日凌晨2时许,3人伙同另外一名男子李某商议后,老板娘支付了1000元给黄某,便将被害男子尸体从房间抬出放在黄某的三轮车上,与李某、赵某将男子的尸体运到镇隆镇西塘古玉冲村,抛尸荒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刘某符合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致猝死。今年11月,涉案中的妇女赵某犯侮辱尸体罪被法院判刑。目前涉案人员均已先后被判刑。


转载自网友九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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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笑。操蛋的法律,打人一巴掌,强硬一点的道歉了事,至多赔点钱,动一动尸体,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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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你都走啦。只是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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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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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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