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之后开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仅不能准确判断车距和速度,甚至连方向盘都握不紧...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道理知道的人不少,但真的能坚持做到的人又有多少呢?以下这个本地醉驾事故案例中,当事人就是为酒后驾驶摩托车这个举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故简况 2014年6月2日11时55分左右,陈某(男,27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钱排钱新往钱排竹垌方向行驶,途径钱排镇钱新砖厂路段,与相对方向由曹某旺驾驶的粤KY95**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相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陈某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陈某没有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不靠右侧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事故警示 饮酒会导致人体视力下降,触觉、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准确判断,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一条年轻的生命被醉酒驾驶无情夺去,我们在惋惜的同时,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千万不要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成一句口号,希望大家都能牢记心中并且遵循这个原则,避免悲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