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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好心茂名人”,快来推荐你身边的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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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茂名,是一座好心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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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1日,油城四路东往西走向天桥底下的马路上,一位老奶奶逆向行走在马路上,警铁骑队员见状迅速拦停来车方向的车辆,并上前搀扶老奶奶到路边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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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下午,在信宜市东镇礼圩十字路口发生一宗车祸,一位大叔骑摩托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被撞飞倒地,受伤严重。4位女子驾车路过见状,毫不犹豫停车上前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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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电白区马踏镇下垌岭村担水河发生一起儿童落水事件,危急之下,81岁的村民梁德华跳入4米深的河中及时救起落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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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由广东省文明委主办,茂名市文明委承办的广东省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会在茂名举行。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四届
“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活动
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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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暨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评选活动。

推荐和评选范围

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茂名市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茂名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南粤楷模”“最美人物”等可优先推荐。本次活动要注重推荐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一线工作产生的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总数的20%。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评选类别及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有榜样示范作用。
凡是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列入道德模范和“好心茂名人”推荐人选。
1.推荐人员曾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正在处分期内;
2.推荐人员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的;
3.推荐人员曾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二)分类标准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好心茂名人”分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5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1个类别的评选。
1.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直接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职务范围内的行为不纳入此类)。
3.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 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 孝老爱亲类。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在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茂名发布、茂名文明网、“文明茂名”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刊发活动信息,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阶段
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好心茂名人”推荐人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各地各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等有效途径发布推荐评选活动信息,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以及单位、团体组织推荐候选人。各地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推荐候选人。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推荐材料包括《“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拟推荐人选300字左右主要事迹和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1张免冠彩色证件照和2张生活或工作事迹照片,照片要求图像清晰。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推荐表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版。
《推荐表》可在茂名文明网(http://wm.maoming.gov.cn)和“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评审阶段
组织媒体等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道德模范代表等按照评选标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候选人。对初步候选人事迹进行整理后,在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茂名文明网、“茂名发布”、“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并面向社会组织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或异地委托相关机构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复评,根据网络投票和复评情况确定茂名市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四届“好心茂名人”入围人选。


(四)审核阶段
根据确定的入围人选,各县区、市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公安、纪检监察、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就涉及“一票否决”的问题征求意见。填写附件3《“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并盖章。如存在“基本标准”中所涉及的不得列入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取消入围资格。


(五)公示阶段
通过审核的入围人选,在茂名日报、茂名文明网、“文明茂名”微信公众号、茂名发布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
(六)授予称号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市文明委审定评选结果,印发通报授予各类入围人员“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四届“好心茂名人”等荣誉称号。


(七)广泛宣传
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等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分享自己的故事,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戳二维码

下载《“茂名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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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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