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滨海好心城 于 2020-7-9 17:08 编辑
近日,电白法院组织30名干警,对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展腾空房屋的强制执行清场行动。
2015年,马某因拖欠罗某人民币80000元及相应利息未偿还,被罗某诉至法院。电白法院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判决,确定马某上述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马某未按判决向罗某履行还款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马某名下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的一块土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查封和拍卖。不动产被查封后,被执行人在明知财产被查封的情况下,又私下与第三人郑某邱签订租赁合同,将该房屋首层出租给第三人郑某邱。2020年2月27日,该不动产由买受人杨某胜以最高价竞得并己付清价款,法院已经作出裁定予以确认。但被执行人马某的家属及承租人郑某邱仍占用上述房屋。
承租人郑某邱曾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电白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驳回其异议,郑某邱未提出复议。此次清场行动前,电白法院曾多次发出公告,告知被执行人于人马某的家属及承租人郑某邱自行搬离,腾空以上房屋,但执行人于人马某的家属及承租人郑某邱仍未腾空房屋。考虑到前段时间为疫情期间,电白法院还对其进行了期限宽限,再次发出公告限定合理搬迁时间,并通过电话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希望他们动依法腾空房屋,解除非法占用。但承租人郑某邱始终明确表示没有地方安置物品,不肯腾空房屋。
当日上午,电白法院执行干警与法警到达现场后,迅速进行人员分组,进行了现场视频采集,设置警戒线组织外围警戒,劝退路过围观的群众工作人员有序清场。行动过程中,全程运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影,确保执行行动公开、透明化。此次清场活动持续了将近四个小时,执行法官一直耐心对承租人郑某邱阐明相关法律规定,郑某邱逐渐放下抵触情绪,主动配合,现场清场行动井然有序。
此次行动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巩固了网络司法拍卖的两高效果,发挥了执行威慑力和震慑力。
来源:电白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