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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速上这种超速违法行为,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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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速路限速值下降太快限速值忽高忽低

限速标志混乱、不清晰限速标志间距太近......这些情况你遇到过吗?

微信图片_20200812104214.jpg

交通运输部6月底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并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如何改革

▶限速标准新调整,这四种超速免罚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统一、规范全国限速标志

交通运输部在近日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

▶提高限速值,重点解决限速“忽高忽低”

广东省各道路通过在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提高限速值等措施,缓解这种情况,具体如下:

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来源: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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