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草案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市文明办、市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起草工作专班,明确决定起草指导思想和工作安排。起草工作专班抓实抓紧开展广泛收集相关资料、调研、征求意见、撰写文稿等工作。决定前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并经茂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获参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
▲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同志调研相关单位食堂餐饮浪费工作
决定共16条,主要从总体要求、工作机制、社会共治、餐饮经营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单位食堂用餐治理、学校食堂用餐治理、年例等地方民俗庆祝活动用餐治理、公务接待用餐治理等方面对制止餐饮浪费的重点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决定施行后,对我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具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市人大社会委 |